广西深化供销系统专项治理 收缴违规违纪款1400余万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2-01-24 08:36点击:
“我每天都提心吊胆,说出来后整个人也轻松多了,希望组织挽救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主任陆某向城区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化供销系统专项治理,督促全区供销系统聚焦主责主业,避免社有资产流失。去年全年,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供销系统问题线索424件,立案2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提出整改建议646条,收缴违规违纪款项1407万余元。
2021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委会同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开展全区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我们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督促全区供销系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投资行为。”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钟山介绍。
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督促供销系统重点围绕政治建设、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4个方面20类突出问题深入自查自纠,督促自治区供销社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加强对本系统下级单位的指导、推动和监管。去年全年,全区共处置供销系统政治建设方面问题52个、社有资产流失方面问题130个、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145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116个。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对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处置,严肃查处百色、河池、来宾等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自治区共对市县乡供销社“一把手”立案72人,其中处级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自治区各级纪委监委注重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同向发力,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推动全区供销系统召开警示教育会200多次,近万人受到警示教育。围绕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规章制度缺失等问题,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7份,督促供销系统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结合起来,完善制度1031项,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