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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廉政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警示教育“零距离”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1-10-14 08:29点击:

“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让我早日有机会为社会做点有益的事情。”9月30日,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平果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原会计黄某婷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黄某婷在最后的陈述环节声泪俱下,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深忏悔。

“没有异议,我认罪认罚。”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黄某婷始终低着头,只有在被问及对被指控的罪名、事实是否有异议时,才会抬起头来。庭审现场,气氛严肃,有声的审判震撼心灵。

此次庭审,平果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部分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会计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属和社会旁听人员等60余人旁听了全过程,大家神情专注,全程观摩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真切感受到黄某婷发自内心的忏悔,接受了一堂震撼的“廉政课”。

此案,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婷利用其担任平果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财务会计职务之便,将服务中心对公账户上的公款转到由其所掌管的出纳员王某、黄某在银行的账户上,再到柜台领取现金;将单位同事退回的工作经费、平果工业园区护栏损坏赔偿款等公款挪用作个人使用。其中:将单位备用金以“征地费用”的名义挂账并挪用19465.72元;挂账并挪用园区道路护栏维修费40449.00元;挂账并挪用征地经费2310752.06元;以出纳员黄某的名义挂账并挪用对公账户上的金额392630.00元。从2014年1月至2020年12月,挪用公款金额共计2763296.78元。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黄某婷共退回所挪用的款项577000元,仍有2186296.78元未能退还,提请以挪用公款罪追究被告人黄某婷的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在陈述环节,黄某婷深刻忏悔,她的“现身说法”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体会到了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这是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旁听这次庭审,对我触动特别大,意识到财务人员要有基本的底线,我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好好珍惜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参加庭审旁听的马头镇人民政府会计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载体,把廉政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上好党员干部“警示课”,让警示教育直击人心、触及灵魂。据悉,2020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宣讲、旁听庭审等系列活动,累计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

“我们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起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的良好教育效果。”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覃超锋表示。(平果市纪委监委 黄宗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