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把审核关口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3-09-13 08:42点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召开今年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会议,相关负责人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通报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向被评查单位反馈问题,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案件质量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通过加强制度规范、强化案件评查、抓实业务培训、开展提级审理等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巩固和提高案件质量新举措,拓展案件审理在执纪执法工作中的“出口”“关口”“窗口”作用,在案件承办部门内设案件质量审核员,要求在案件审查调查结束、案件移送审理前,由案件质量审核员对全案证据材料先行审核确认,将案件质量新理念新要求向案件查办部门传导,从源头提升案件质量。同时加强对下沟通,探索与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建立主任工作例会、疑难问题研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疏通案件质量堵点。
百色市纪委监委建立以全市案件审理业务骨干为主的“案件审理人才库”,依托案件审理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抽调人才库成员参与到各片区案件质量评查、培训授课、专项调研等工作中,通过以上带下、以老带新、审理大家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审理干部专业化水平。
崇左市纪委监委注重在“专”和“精”上下功夫,由案件审理室梳理总结日常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打造影响基层案件质量的常见问题解析等精品课程,依托审理课堂对参与轮训、专案审理等人员进行传授,不断提升审理质效。
凭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乡案县审”作为推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提升案件质量的切入点,紧盯办案取证是否规范、文书表述是否准确、定性量纪是否恰当等内容,由本级纪委监委定期对各镇纪委报送的案卷进行审核把关,“一对一”开展业务指导,确保案件在程序上做到规范,在定性量纪上不出偏差。
为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陆川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机制,评查结束后及时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评查发现问题、案件评分等情况,要求对照反馈清单逐项整改。同时,梳理评查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开设纪法小课堂,助推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能力双提升。
去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共评选出优质案件10件,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案件承办等部门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