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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强化监督 为农村集体“三资”上好安全锁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3-01-06 11:15点击:

“由于对政策理解不透,做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我承认错误……”平果市太平镇新圩村原村民委主任周某宝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此前,周某宝因伙同他人冒用群众名义申领退耕还林补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该案的查处,源于群众的一封举报信。2021年4月,平果市纪委监委接到太平镇政府退休干部冯某能冒领退耕还林补助的信访举报。经查,冯某能违规承包农村集体土地,伙同他人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共计312716.5元。冯某能被查处后,该市纪委监委挖出周某宝、马某昆两名同伙。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2022年以来,平果市纪委监委把有效监督农村集体“三资”作为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财务管理、集体债权管控、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上前移监督关口,下沉监督力量,推动摸清底数、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强化公开,为农村集体“三资”上好安全锁。

为贯通融合、发挥各类监督作用,该市纪委监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真正让派驻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特别是在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管上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时,坚持“市、乡、村”三级联动,市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和村级廉洁工作站协同配合,对涉及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以及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的民主程序和民主公开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全程监管、动态预警,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要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啃食群众利益的案例特点,推动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形成有权就有责、有责须担当的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职能部门责任上肩、任务落实。

2022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处置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23件,立案6起,给予处分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2人,进一步筑牢农村集体“三资”安全管理防线。(平果市纪委监委  张雪余 韦春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