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系统施治推动反腐败防线前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2-07-07 09:25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34.4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695.1万人次,占61.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34.1万人次,占29.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6.5万人次,占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8.7万人次,占4.3%。数据显示,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超过90%,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强化日常监督不断取得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有效防止腐败滋长,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这一重要论述再次深刻揭示,反腐败斗争必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尽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过到大错的过程。“上医治未病”。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必然要求我们既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同时也要把反腐败防线前移,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强化监督,教育挽救干部,避免犯错误的干部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滑越远。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严格的纪律防线管住干部。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要承担起监督责任,敢抓敢管,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是得罪人的活,干好不容易,考校的政治担当、素质能力一点不比查办案件少。不能只盯着查大案要案,监督无事可做,习惯当老好人;也不能监督不冲着问题去,浮在表面,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本着对组织和干部负责任的态度,不回避矛盾,迎难而上、较真碰硬,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真正把一道道防线牢固地建立起来。
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就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理想信念宗旨。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建立符合新时代新阶段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
保持对腐败的压倒性力量常在,以坚固“后墙”确保前移的防线有效。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决不是要降低反腐败力度、松动反腐败尺度。只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才能确保前方监督防线发力生威。当前,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不收敛、不收手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存量清除掉,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确保底线常在,确保前移的防线有威慑力、影响力,更好地发挥监督约束作用。
把反腐败防线前移,贯穿于一体推进“三不腐”全过程。要层层设防、处处设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新成效,推动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