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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 | 40多万征地补偿款去哪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1-12-08 08:34点击:

“我们村的账务从未向全体村民公开过,村里扣留了我们的征地补偿款,十几年了都没有还……”不久前,安徽省全椒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实名信访件。

信访室分析研判后,提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开展带案下访。随即,在该县古河镇古河村,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与举报人面对面,倾听其信访诉求,就其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详细询问,并现场答复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反馈。

随后,全椒县纪委监委下发《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意见书》,要求古河镇纪委快查快处,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加强指导帮助,信访室及时跟踪督办。县、镇联动成立调查组,一边查阅村“两委”财务以及村办企业情况,一边走访村民了解情况。

原来,古河镇古河村2008年谋划扩建村办企业,建设栈桥码头,计划投资约80万元。因当时资金短缺,时任古河村党总支书记李某私自与晋小村民组原组长杨某和原会计余某协商,向晋小村民组借款48.5万元,并允诺村办企业效益好了,就还款给晋小村民组。

随着调查的深入,工作人员了解到,晋小村民组被借用的48.5万元是2008年村民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应该发放到农户手上的。

“当时码头建设已经在筹划中,村里资金不够,我就把这笔征地补偿款直接扣下来了。我没有向镇政府报告,没有召开村‘两委’会议商议,也没有履行任何借款手续。”李某懊悔地说。最终,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下达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古河镇举一反三,开展“三资”管理整顿工作。古河镇纪委责令古河村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拖欠村民组款项问题。

“要不是县纪委监委,咱们村的征地补偿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归还呢!”晋小村民组的群众围着村级财务公示栏议论着。目前,古河村已还清大部分借款,剩余部分将按约定期限归还。

今年以来,全椒县纪委监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委领导班子带案下访机制,通过“一案一领导、一件一方案”包案治理方式,落实落细访前分析研判、访中及时督办、访后跟踪回访,着力解决群众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带案下访15批次,化解矛盾问题9起。(通讯员 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