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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一张千元借条背后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1-10-18 11:52点击:

8月初,我带队到新锋社区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在社区台账中发现了一张奇怪的借条。

  “现从新锋社区出纳处借人民币壹仟元整,用于应急开支……”借款人写的是新锋社区党委书记李冬。

  我不禁皱了皱眉,社区各项经费支出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而李冬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但是单凭一张借条还不能说明问题,我决定找李冬核实情况。

  “黎书记,不瞒您说。最近家里两个老人相继住院,就应个急。我下个月发了工资就还上。”谈话中,李冬承认了自己向社区借款的事实。

  “老李,家里有困难可以向组织反映,但不能违规支取社区经费呀。”我严肃地指出了他的问题。

  “我一时着急就……”李冬满脸愧疚。

  我决定把问题线索带回去准备进一步调查,可我前脚刚进办公室,后脚新锋社区副书记梁冬梅就来了。

  “书记,听说你们要处分李冬?”

  “你别着急,我们不会随便处分一名同志。李冬的事还需要调查……”

  “黎书记,你先看看这张报纸。”梁冬梅递来一张报纸,一条《烈日下龙城街头出现暖心一幕:老人流落街头 警民接力相助》的新闻映入眼帘。讲的是6月中旬的一天,居住在新锋社区的老人杨进芳走丢在龙城街头,被热心市民发现后,报警并送医院得到救助的新闻。

  梁冬梅告诉我,杨进芳老人是独居低保户,送入医院救助后无人照顾,李冬拿了1000元为老人请护工、买换洗衣物,保障了他的住院生活。可这笔钱既不属于临时救助报销范围,又不符合惠民资金使用条件,无法报账,李冬就自己扛了下来。

  “其实他为了社区工作垫付的钱远不止这一笔……”梁冬梅说,“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李冬家里开销突然变大,不得已才跟社区‘借’了这1000元……”

  送走梁冬梅后,我心里五味杂陈。社区工作千头万绪,最终都落在为社区居民服务上,李冬是这么做的,可惜用错了方法。

  之后,通过与社区工作人员谈话、走访社区居民和杨进芳老人,调取李冬为社区工作垫资的发票和单据,证实了梁冬梅的说法。

  经过综合研判,街道纪工委认为李冬及相关工作人员违纪问题轻微,决定对他进行谈话提醒,不予追究党纪责任。

  “组织对我谈话提醒,让我及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我犯更大的错。”上个月底,我带队到社区对李冬进行回访,他感触颇深。

  “经过这件事,我们向街道党工委提出了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相关意见,最近有了进展。”

  我将一份会议纪要递给李冬:白露街道召开社区基金会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计划携手辖区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成立社区基金会,目前已和几家企业达成了共识,下一步将商讨具体运行事宜。

  “基金会成立后,不仅你之前的垫资可以报销,社区救助工作也能更好开展。”我笑着告诉他。

  李冬仔细翻看着会议记录,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