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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纪委通报4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1-06-24 17:30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百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俊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刘俊在担任百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向广西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投资人汪某(另案处理)索取巨额贿赂共计210万元。刘俊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刘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骆伟麟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骆伟麟利用担任右江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蒋某、刘某、李某等8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8万元。2021年5月,骆伟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乐业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勇违规收受工程老板好处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李文勇在任乐业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水利工程老板谋取利益,收受多名水利工程老板好处费共计19万元。2020年10月,李文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德保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张剑波在脱贫攻坚通屯水泥路项目验收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8年6月,德保县交通局作为脱贫攻坚通屯水泥路项目主管单位,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实地验收工作,而是通过组织编制虚假材料的方式进行虚假验收。张剑波作为时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9月,张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从上述4起典型案例看,在当前党中央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罔顾党纪国法,私心贪欲横行。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主动求“围猎”,大肆索贿用于个人挥霍;有的宗旨意识弱化,纪法观念淡薄,没有守住党纪国法底线,甘于被“围猎”,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导致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工程项目把关不严,失职失责,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以上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开放投资环境,受到严肃惩处。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增强纪法观念,做到警钟长鸣,始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

通报强调,当前,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完善工程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精心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蔓延势头,为百色“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