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4-08-15 10:14点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是充分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坚持用好制度机制这一治本之策。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等在干事创业中的体现。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不仅影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事业的顺利发展,还会影响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甚至给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带来危害。实现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
党的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领导干部个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担当,更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要用好制度机制这个治本之策,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打出加强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鲜明用人导向、严格监督问责这一套“组合拳”,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筑牢防范政绩冲动思想堤坝。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作为党的执政骨干,领导干部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现实中,个别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政绩观不正问题,实质上都是党性不纯、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的具体体现,背离了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
只有保持党性纯粹、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现偏差。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发挥教育培训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突出“关键少数”,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的问题,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的思想堤坝。这就要求,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
发挥好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和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重要抓手。当前,干部政绩考核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没有把考核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正落到实处,没有充分体现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够充分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的有效发挥。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作用。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和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优化指标设置、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红线,严格考核责任,提高考核质量,推动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实际工作中,既要突出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突出政治素质考核,扎实做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工作,增强考核的科学性、精准度;又要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干部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人干事,重在导向。正确用人导向,是指引干部成长进步、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风向标。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只有通过严格考察把关,把勤政为民、担当实干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那些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没有市场,才能激励广大干部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真出业绩、出真业绩。
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坚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常态化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注重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把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鲜明树立起来。
强化日常监督问责刚性约束。防范和纠正政绩观出现偏差,贵在早防范、早发现、早解决,将领导干部政绩观问题控制在源头、发现在苗头、遏制在念头。只有坚持经常性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从小处着手监督,从严管住大多数,才能及时有效防止和纠正政绩观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其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害。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必须把功夫下在平常,将从严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充分发挥日常监督问责的刚性约束作用。一方面,要突出各级“一把手”,常态化监测监督其履职行为,及时预警纠正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另一方面,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查明属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提高一批。(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