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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榜圩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中共平果市委巡察办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4-04-07 16:25点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榜圩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丽梅同志主持召开见面沟通会,向榜圩镇党委书记张磊同志介绍本轮巡察的总体安排,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雪余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市委的相关要求。动员会上,李丽梅同志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张雪余同志作进驻动员讲话,张磊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榜圩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镇直各部门负责人、近三年来退休干部代表、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张雪余指出,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对于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平果落地落实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榜圩镇党委要组织传达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新时代巡察监督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张雪余强调,开展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被巡察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榜圩镇党委要正确对待和积极配合本轮巡察,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态度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维护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同时加强对巡察干部作风和纪律监督,共同圆满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李丽梅指出,本轮巡察对榜圩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对隆足、春德、永旺三个村开展直接巡察,对所辖其他11个村(社区)开展“乡村一体巡”延伸巡察。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榜圩镇党委的职能职责和“三定”规定,重点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和平果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了解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照村(社区)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下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二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三是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四是其他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以及上级党组织重点关注的突出问题。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紧紧依靠榜圩镇党委开展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希望榜圩镇党委抓住巡察的有利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巡前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立即行动、即知即改;对巡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问题,扭住不放、立行立改;对巡后反馈意见和问题,统筹研究、全面整改。

张磊表示,巡察组进驻榜圩镇,将推动榜圩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榜圩镇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榜圩镇党委将按照有关巡察工作的纪律要求,畅通渠道,引导支持党员、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真正发现问题,将排除各种干扰,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将诚恳接受并抓好落实整改,努力推动全镇发展。

据悉,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对榜圩镇党委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6-5887731;短信手机:18177612866;邮政信箱:平果市马头镇铝城大道1780-1号(市委第一巡察组收);电子邮箱:pgswdyxcz@163.com;同时设置巡察举报二维码,在榜圩镇前进街120号(榜圩镇人民政府大楼)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6月14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榜圩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和各行政村“三委”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