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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强化专项监督 持续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编辑:廖胜钒发布时间:2022-03-28 08:31点击:

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滴岩村勾家老寨至荣满屯产业路施工现场,挖掘机轰鸣不断。“停工了一个多月,多亏有你们监督,前几天复工了。”村委会副主任黄静对该县纪委监委督查组说。

百色市疫情解封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调整监督方向,迅速把监督重点聚焦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地落实。

不久前,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检查乡村振兴项目落实情况,发现隆或镇滴岩村勾家老寨至荣满屯产业路建设项目因土地纠纷处于停工状态,立即约谈隆或镇党委政府,督促推动项目落地见效。隆或镇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到现场调解,联系施工方入场。该条产业路预计3月底竣工,将辐射带动周边120多户壮族、苗族、仡佬族群众致富,有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广西有壮、汉、瑶、苗等12个世居民族,多数地区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作为曾经的脱贫攻坚主战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能否守得住、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关键是乡村振兴的政策项目能否落地落实,资金能否高效安全运转。

“没有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就没有全区的乡村振兴。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强化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四个不摘”,紧盯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帮扶民族县乡村振兴政策、项目、资金,深化“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抓重点、重点抓”“室组地联动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抓书记、书记抓”,通过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约谈提醒、检查考核等方式,督促推动五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起抓专项监督。自治区纪委监委每位班子成员联系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2个重点帮扶县,督导指导抓好过渡期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

桂林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17个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一对一”谈话,带动全市约谈“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693人次,谈话提醒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被监督对象799人次,有效推动全市各级书记担起职责。

针对脱贫后一些党员干部出现思想松懈、标准降低、效率低下等问题,河池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按照系统筛查、入户核验、回访了解模式,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尤其是辖区内瑶族、毛南族、仫佬族等民族地区开展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查处问题561个,党纪政务处分505人,谈话提醒411人,严肃查处凤山县委原书记廖某某、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卢某等典型案件,督促推动该市9200多户38000多人排除返贫致贫风险。

产业振兴是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物质基础。梧州市苍梧县六堡镇山坪村是少数民族聚居村,全村90%以上人口为瑶族。近年来,山坪村瑶族同胞们在梧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抢抓广西打造千亿级茶产业发展机遇,依靠种植和加工六堡茶摆脱贫困、奔向小康。

“全市正在全力打造广西茶产业的‘半壁江山’,乡村振兴许多项目、资金都向六堡茶产业倾斜,我们把这些列入监督清单,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如期落地、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刀刃上。”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已累计检查项目44个,涉及资金2.07亿元。

近日,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510多名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深入剖析原扶贫办主任覃某某案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警示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大化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深入整治过渡期内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手抓典型案件,一手抓“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