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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 敲响警钟

来源:平果市纪检监察网编辑:梁若婷作者:麦桂萍发布时间:2021-06-22 18:01点击:

“我明知道喝酒了不能开车,但是碍于面子,喝酒之后还开车把朋友从老家送出县城,谁知道刚下高速,就被执勤民警查获,我非常懊悔,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平果市太平镇新圩村第二党支部党员黄某英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

原来,黄华英在平果市太平镇袍烈村朋友家和朋友喝了一杯多的自酿米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搭载3个朋友,从平果市太平村新圩村开往平果县城,下高速后遇到交警执勤检查,经现场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78mg/100ml,交警对黄某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计12分,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21日,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在太平镇新圩村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对黄某华同志的立案决定,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参会党员学习《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平果市纪委监委关于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提醒参会党员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心生敬畏。(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麦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