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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紧盯屯级财务,严查微腐败

来源:平果市纪检监察网编辑:梁若婷发布时间:2020-12-18 11:31点击:

“感谢镇纪委为我们做主,没有你们,老屯长把持我们屯的集体资金不知何时才能移交,没有你们,我们也不知道他会挪用屯集体这么多钱……”。

马头镇九平村古香屯屯长黄某,拿着原屯长黄某某向新一届屯理财小组移交的集体资金清单激动地对马头镇纪委工作人员说。

2020年,马头镇纪委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介入调查后,黄某某才将屯集体资金移交现任屯班子。经查,2005年至2012年,黄某某担任马头镇古香屯屯长期间,负责管理该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其在2012年卸任屯长后,仍保管该屯集体资金110431元,一直没有履行移交手续。黄某某因存在侵占屯集体资金问题被马头镇纪委立案审查。

今年以来,马头镇纪委通过完善管理机构、落实定期公开制度以及加强监督等措施,重点将监督执纪工作向村屯“最后一公里”延伸,紧盯屯级财务,严查微腐败。

完善管理机构,屯级财务有人管。要求各屯必须成立3人以上理财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在管理中,会计负责管账,出纳负责保管存折,屯长负责审核,由多人共管存折密码,形成互为制约的财务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出纳、会计、审批由一人担任的现象。提倡开设集体资金专户,杜绝集体资金与个人资金混合共管,防止挪用侵占问题发生。

落实定期公开制度,让集体资金在“晒”在“阳光”下。集体资金使用前必须征得三分之二群众或户代表的认可,杜绝屯长“一言堂”。使用后,要主动公开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让群众能及时知晓,便于群众监督,让集体资金“晒”在“阳光”下。

加强监督,确保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落地。镇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屯集体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屯集体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于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形成震慑,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今年以来,马头镇纪委协助清账九平村古香屯等3个屯的财务,涉及集体资金100.87万元,发现问题线索1条,查处违纪党员1人。(马头镇纪委  潘福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