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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推行“262”工作法 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编辑:陆安娜作者:黄宗孝 黄佳茜发布时间:2020-07-27 11:09点击:

“在巡察工作实践中,我们注重探索和创新监督形式、方法和手段,加快巡察“利剑出鞘”的节奏,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效率,努力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不走样,创新动作有特色、出亮点……”日前,平果市委巡察办在《平果市巡察工作实践与探索》的调研报告中这样描述总结。

近年来,平果市委巡察办不断探索创新,推行“262”工作法,合理分配巡察时间和精力,20% 用于做足巡察前准备,60%用于下沉基层了解,20%用于撰写报告和意见反馈,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巡察前下足功夫。巡察机构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方位收集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审计底稿等信息资料,综合分析研判,制定个性化监督清单,重点巡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巡察中下访基层。合理安排任务分工,讲求工作实效。按照工作流程,走完开会动员、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规定程序,去除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作用不大的工作环节,将工作重心放在下访基层上。坚持以下看上,带着任务和问题到群众家中唠唠“家常里短”,深入田间地头听听“牢骚话”,与群众面对面收集信息、印证问题、查找责任。

注重报告撰写和意见反馈。由文字功底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主笔撰写巡察报告,坚持“边巡边写”,以事实为依据,抓住重点问题,分析深层原因,提出整改“药方”,形成巡察报告初稿。在此基础上,召开组务会对巡察报告初稿反复推敲修改,力求把握问题精准、定性定量准确、逻辑关系清晰。巡察报告定稿后,不偏不倚、不折不扣、实事求是地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让被巡察单位心服口服,提高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据悉,2016年10月开展首轮巡察以来,平果市已完成6轮常规巡察和2轮专项巡察,累计巡察市直机关单位57个、市管国有企业3个、乡镇12个、村(社区)183个,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1599个,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88条。(平果市纪委监委 黄宗孝 黄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