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平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平果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直属事业单位:平果市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平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